【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4-06 12:12:39 作者: 来源:hahabet博弈首选 浏览量:24
“文语法言”之二百一十五条
宪法与你同在:自然资源属于国有,科学利用高质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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