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10-09 09:33:02 作者: 来源:hahabet博弈首选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五百八十九条:根本大法保障青年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郑州校区)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兰考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777/888 总值班室电话:0371-85303000 版权所有:hahabet博弈首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