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09-28 22:56:24 作者: 来源:hahabet博弈首选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五百七十八条:侵害消费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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