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2-06 11:35:25 作者: 来源:hahabet博弈首选 浏览量:8
“文语法言”之四百五十六条:民主提案,常委会十人联名可提出法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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