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6-11 10:33:47 作者: 来源:hahabet博弈首选 浏览量:22
“文语法言”之二百七十八条: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产生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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