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1-22 10:51:44 作者: 来源:hahabet博弈首选 浏览量:20
“文语法言”之一百四十一条:利息法定不要任性,高利违法不可触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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